裝修時,有些不幸運的戶主會與裝修公司發生爭執,但若戶主單方面終止合約又可以嗎?法律講求合約精神,而裝修關係是一種合約關係,因此不可單單因為「不滿」而終止工程。今日就等裝修學院校長Simon講解一下裝修時安裝窗簾要注意的事吧!
一旦單方面提出終止,對方可追討其所蒙受的損失。然而,如果終止關於是基於裝修公司先違約,或戶主有充份的理由相信公司無法完成工程,那就具爭議基礎了。
但即使如此,到了這一地步,誰可以判斷誰是誰非?還是要透過收數公司、律師信、小額錢債申訴書、網上聲討等等大龍鳳,去燃燒雙方的精神、金錢和時間?為了避免出現這情況,雙方宜預先訂立文明高效的「爭議處理機制」:
裝修雙方可於裝修前訂立仲裁條款,文句如下:「凡因本項目產生爭議,而雙方無法達成共識,須提交香港仲裁公會,按其規則由大律師進行最終仲裁」。
簽訂條款後,雙方可透過高效仲裁解決上篇大部分問題: